引领-互助-共享
中府函〔2020〕196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