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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4.1.6、5.6.1、5.15.3、6.1.12、7.1.11、7.1.13、7.3.8、7.11.3、7.12.4、8.3.15、8.3.16、8.3.18、8.3.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1、除臭风量计算依据
顾名思义,除臭系统主要是将污水厂的臭气产生源的臭气集中收集起来,之后再采用适当的除臭工艺对臭气进行处理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保证臭气产生源产生的臭气不会逃逸到外部空间(或者保证操作车间内的空气质量符合车间作业的要求)。
那么,如何才能保证臭气不会外泄(或车间内空气质量达标)呢?
对于密封加盖的水池来说,只要保证水池内部为“微负压”的状态,就能达到防止臭气外泄的目的;对于操作车间来说,保证进入车间的干净空气足够,保证车间的换气次数,就可以保持较好的空气质量。
下面就分别水池和操作车间介绍风量该如何计算。
2、水池除臭风量的计算
水池除臭风量就是必须要保证水池内部“微负压”。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中“8.11除臭”中8.11.5条可知:
(1)进水泵房集水井或沉砂池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10m3/(m2·h)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间换气量;
(2)初次沉淀池、浓缩池等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3m3/(m2·h)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间换气量;
(3)曝气处理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曝气量的110%计算;
(4)半封口设备臭气风量可按机盖内换气次数8次/h或机盖开口处抽气流速为0.6m/s计算,按两种计算结果的较大者取值。
根据以上描述,对于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构筑物(水池)都可以涵盖了。
3、操作车间除臭风量计算
针对污水处理厂,操作车间主要是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和配电室等,主要可参考的规范如下:
(1)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243-2016》:
脱水机房、污泥堆棚、污泥处理处置车间等构筑物宜将设备分隔除臭。难以分隔时,人员需要进入的处理构(建)筑物,抽气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h计,经常进入且要求较高的场合换气次数可按12次/h计,贮泥料仓等一般人员不进入空间按2次/h计算。
(2)参考书籍《城市污水厂处理设施设计计算》中对换气次数的选择:
无人值守车间2~3次/h;有人进入但时间不长车间2~4次/h;有人值守长时间工作车间4~8 次/h。
(3)参考《环境工程技术手册 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但不针对污水处理厂,仅供参考)中对换气次数的选择。
4、总风量计算
总风量即为所有构筑物(水池)、设备和车间的除臭风量总和,再加上收集系统漏失的风量。
user_7609420
08/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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