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互助-共享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实施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指导企业达到《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4〕209号)相关要求,我会组织编制了《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caepi.org.cn标准化工作/协会标准征求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各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会,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
联 系 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部 闫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010)52806517
邮箱:standard@caepi.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