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互助-共享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编制了《企事业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工作指南(污染影响类)》,用于指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该工作指南通过政策解读、技术帮扶、常见问题解答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流程做了解释和说明,供广大企事业单位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