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智云平台创始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综合技术专家组委员、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管家精讲班高级讲师,土壤导则编制参与人,毛驴说原创。
沪环大气〔2024〕48号
各相关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
为持续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聚焦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关键环节,重点做好臭氧前体物控制,现就石化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特征,进一步深化VOCs减排措施和效果;持续强化石化化工等企业生产和检维修计划制定的科学性,提升开停工、检维修期间环境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
上海石化、宝武碳业、高桥石化,其他从事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造、化学药品原药制造、有机液体物料加工处理的行业企业总容积达到500 m3以上装置的计划性开停车作业,包括装置停运、倒空、清洗、吹扫置换、设施修复与更换、进料等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错峰安排开停工和检维修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企业需错峰安排开停工及检维修计划,尽量避免在臭氧高发季集中开停车及检维修。
(二)加强开停工和检维修期间VOCs排放管控
企业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本市《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要求,做好开停工和检维修期间的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评估,加强过程管控,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1. 合理安排各装置的开停工和检维修的时间、次序;
2. 事先编制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VOCs管控方案(编写大纲详见附件1),并组织技术审查论证;
3. 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开停工和检维修期间VOCs排放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技术规程》“7 过程监测”要求做好开停工、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监测;
4.停工和检维修结束后,应对照管控方案对措施实际落实情况和监测结果进行复盘,形成开停工和检维修VOCs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回顾说明(含监测报告)。
(三)强化信息报送管理
请各相关企业应主动上报开停工计划(主要指计划性开停工),于每年12月30日前(2024年于4月5日前)提交次年开停工计划至区生态环境局(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管委会)梳理汇总后每年1月10日前(2024年于4月1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分别在开停工和检维修正式启动的1个月前、开停工和检维修结束后2个月内,将工作和检查过程VOCs管控方案、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回顾说明报区生态环境局(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管委会)梳理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局。
对于非计划性开停工和检维修作业,企业也应按照计划性开停工和检维修的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控。
四、其他
企业所在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做好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的VOCs排放监管和执法检查。结合臭氧污染预警研判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组织抽查检查。
附件:1.《石化化工企业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VOCs管控方案》编写大纲
2. 石化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杨 凯
电 话:23117307
联系人:卜梦雅
电 话:64085119转2514
电子邮箱:kyang@sthj.shanghai.gov.cn(材料报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石化化工企业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VOCs管控方案》编写大纲
一、概况
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厂区平面图及实施开停车装置的名称及区域位置,计划开停工时间。
二、开停工和检维修装置介绍
重点包括涉及开停工和检维修的装置生产能力(t/h)、原料种类、主要中间体或副产品种类、主要产品种类,以及是否配有放空过程的管道及相关处理设施,并具体介绍非正常工况下使用的主要设施概况。
三、开停工和检维修操作流程
以流程图或文字形式对开停工和检维修操作流程进行说明。
四、过程环境因素识别及对应环保措施
(一)分装置进行排污节点分析,在确定系统退料、吹扫流程、物料回收、环保设施开停工次序等的基础上,识别说明污染物名称、主要来源,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处理处置方式及环保措施情况。
(二)环保措施应包括具体的退料接收设施的配置情况,蒸汽加热、冷凝冷却回收设备性能参数及运行参数情况,回收或火炬处置与排空操作的临界切换条件设置情况,排气净化处置设施配置及运行条件的设定情况等。
五、过程环境监测计划
(一)详细说明有组织排放点(放空管等)的监测计划;
(二)详细说明无组织排放监测计划,包括环境监测点位(含废水废液的排放开口处)在区域平面图的位置,采用的监测方法和仪器,采样测试时间安排等。
六、附表
填报《石化化工企业装置开停车和检维修VOCs管控信息表》。
附表
石化化工企业装置开停车和检维修VOCs管控信息表
装置 名称 | 工序 过程 | 起止 时间 | VOCs排放来源 | VOCs物质种类 | VOCs排放形式 | 预计持续时长(h) | 物料回收方式 | VOCs控制措施 | 监测 因子 | 监测 位置 | 监测 频次 | 监测 方法 | 备注 |
XX | 停车退料 | ||||||||||||
设备清洗 | |||||||||||||
蒸煮吹扫 | |||||||||||||
检修维护 | |||||||||||||
开车进料 | |||||||||||||
..... | |||||||||||||
注: 1)工序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包括但不限于示例内容; 2)起止时间填写预计的开始与结束日期; 3)VOCs排放来源填写工序过程产生VOCs的具体原因或节点; 4)VOCs物质种类填写排放的主要VOCs物质的名称或种类; 5)VOCs排放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组织、无组织或者二者均有; 6)物料回收方式如有请填写具体方式,如无则填写无; 7)监测方法填写具体的监测分析方法,比如在线监测、气袋采样分析、便携式FID监测等。 |
附件2
石化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计划申报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区 | 开停工和检维修级别 | 涉及装置名称 | 计划起止时间 | 检维修主要内容 | 开停工涉及的 上下游企业 | 检维修环保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