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

  • 发布时间:2024-09-09
  • 实施时间:2024-09-09
  • 134
  • 0
  • 0
  • 0
点赞 收藏
分享
双智云

引领-互助-共享

知识库 / 标准导则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为逐步规范VOCs治理中活性炭的使用及管理,充分发挥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的效能,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于日前对外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本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中活性炭选择、使用、更换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采用以生物质(木材、木屑、竹、果壳等)、煤为主要原材料制备的颗粒、蜂窝活性炭,及以粘胶、聚丙烯腈或沥青纤维为主要原料制备的活性炭纤维毡为吸附剂的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汽车修理与维护行业等生活源可参照执行。


附件信息(0积分)

活性炭吸附炭箱及填充量设计、主要参数案例(抽屉式箱体).docx

460k


附件1: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引.pdf

386k


东莞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试行).docx

84k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