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

  • 发布时间:2024-12-26
  • 723
  • 0
  • 0
  • 0
点赞 收藏
分享
双智云

引领-互助-共享

知识库 / 标准导则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关于印发《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监测数据统计和有效性判定等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何劲

  电话:(010)65646245

  附件: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信息(0积分)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pdf

258k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