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 发布时间:2021-06-30
  • 实施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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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文号 粤环办〔2021〕43号
  • 适用对象 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
知识库 / 挥发性有机物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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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粤环办〔2021〕43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依法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科学精准治理,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工作需要,我厅认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和省关于VOCs治理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涉VOCs重点监管企业对照治理指引编制VOCs深度治理手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推进企业高效治理,非重点监管企业参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迳向我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一图读懂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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