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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细化并落实达标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强化排污者的治污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工业污染防治新机制,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协调企业治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职能部门的执法效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业污染治理实用技术指南。该指南旨在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等。既能帮助企业找准污染治理的主要环节和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又能进一步指导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行业企业正常运行治污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治污能力,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本指南编制对于引导、规范、协调钢铁行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等工作,提高行业治污能力,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推动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总体战略的推进,钢铁行业一方面面临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发展动因,另外一方面面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通过编制钢铁行业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指南,达到生产全过程清洁生产及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的合理整合,即通过先进可行的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生产工艺的合理配置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对物料的合理加工、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及污染物的有效治理,通过筛选和评估淘汰不达标的污染防治技术及工艺,鼓励采用推荐的可行防治技术,使得广东省内钢铁行业能够全面达到国家出台的《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系列国家标准》及其相关规范的要求,打赢广东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最终实现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本指南适用于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为对象的工业产业。主要包括以含铁金属矿石、炼焦煤为原料,采用焦炉炼焦、用焙烧装置生产人造块矿(烧结或球团)、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机轧制生产的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和以废钢铁为原料采用电炉炼钢、轧/锻机轧/锻制生产的短流程钢铁联合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