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 玻璃钢行业(征求意见稿)》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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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地方特色企业环境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企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 玻璃钢行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电话:0531-51799121

联系邮箱:sdaepzcb@shandong.cn


附件:

1.《企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 玻璃钢行业(征求意见稿)》文本

2.《企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 玻璃钢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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