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意见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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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我部组织编制形成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邓朝阳、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35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

     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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