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2022-08-05
  • 599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

河北省发布了地方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该标准自8月11日开始实施。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的总体要求、报告编制和编排格式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报告编制,排污单位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的自行监测报告编制以及其他类型监(检)测报告编制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评论
发表评论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