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推进工业污水“零排放”。对黄河干流沿岸新上项目,一般以布局文化旅游生态项目为主,对新上的其他项目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准入条件。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对临岸1公里范围内已有的“两高一资”项目要分行业、分时段有序退出。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推进清徐县、介休市等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建设科学有效、布局合理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实现废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排放各环节良性运行,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