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内环发〔2022〕44号
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科学谋划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乡村振兴局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