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试行)》

  • 发布时间:2022-03-10
  • 实施时间:2022-03-10
  • 295
  • 4
  • 0
  • 0
点赞 收藏
分享
双智云

引领-互助-共享

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
  • 发文文号 成环发[2022]15号
  • 适用对象 近零碳排放区
知识库 / 应对气候变化 / 碳中和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低碳-近零碳-零碳”排放是双碳战略目标实现的基本路径和必要过程,近零碳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过渡阶段。近零 碳排放区是指在现有低碳试点工作基础上,通过优化空间布 局、发展低碳产业、使用清洁能源、运用低碳技术、发展低碳经济、加强低碳管理、倡导低碳生活、加强生态建设等综合性措施,实现不产生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或人为温室气体排 放源与碳汇趋近平衡的指定区域。生态环境部近两年工作要点中均明确提出“研究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生态环境厅近期也对“十四五”组织开展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作出初步部署。市委施小琳书记 2021 年 9 月 20 日在首届数字碳中 和高峰论坛有关情况报告上批示“要将城市碳大脑、零碳社区园区试点等建议深化研究,形成可实施的方案”。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培育一批近零碳产业功能区、创建近零碳社区”。

为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近零碳发展模式,按照国家、省、市相 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结合前期建设指南课题研究,编制 形成了《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简 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五个方面。 

(一)思路目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关键,通过系统提升园区、工业企业、 社区、公共机构、景区等领域绿色低碳制度创新、技术创新、 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综合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 具有成都特色的“近零碳”建设路径,促进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夯实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基础。到 2025 年,力争建成近零碳园区、工业企业、公共机构、景区共不少于 30 个;建成近零碳社区不少于 30 个,实现区(市)县全覆盖。 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近零碳排放区建设经验, 推荐一批成效显著的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试点示范。

(二)遴选条件。明确了五类近零碳试点遴选的前置条件。重点选取规划建设完善,低碳基础较好,减碳空间较大, 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园区、社区、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党 政机关和中小学校)、景区等单位开展。

(三)建设路径。从规划建设、能源利用、资源环境、 运行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创建路径。核心是通过集成应用低碳技术措施、创新管理机制等措施,确保建设期内纳入 试点核算边界的碳排放强度绝对下降,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或持续下降,在此基础上,通过认购“碳惠天府”机制减排 量部分抵消年度排放量,最终达到评价验收要求。

(四)实施步骤。包括申报审评、建设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明确了组织申报、名单确认、试点建设、验收评 价、复核提升等环节的实施方式和要求。

(五)保障措施。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资金支持、能 力建设和宣传推广。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实 施,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市生态环境局 利用市级污染防治综合奖补专项资金、市发改委利用市级预 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市委社治委利用社区发展治理激励资金, 市文广旅局利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视情况予以适当支持。

 解读机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张丹 

联系电话:6188425


附件信息(0积分)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3M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