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互助-共享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并经2022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8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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