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变动清单中选址附近问题的回复

  • 发布时间:2022-06-22
  • 实施时间:2022-06-22
  • 416
  • 4
  • 1
  • 1
点赞 收藏
分享
双智云

引领-互助-共享

知识要点
  • 来信
  • 回复
  • 回复部门 生态环境部
知识库 /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来信: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这原厂址附近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园区内调整都可以认定是附近,还是有明确的距离限定。




回复: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在原厂址附近调整”是指建设项目调整后厂址红线范围与原厂址红线范围有重叠部分的情形;“重新选址”是指建设项目调整后厂址红线范围与原厂址红线范围没有重叠部分的情形


附件信息(0积分)

重大变动清单厂址附近.jpg

126k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