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21
  • 实施时间:2024-06-21
  • 449
  • 4
  • 1
  • 1
点赞 收藏
分享
伟大的小毛驴

双智云平台创始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综合技术专家组委员、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管家精讲班高级讲师,土壤导则编制参与人,毛驴说原创。

知识库 / 环境影响评价 / 编制依据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

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新环发〔20171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

202469

附件信息(0积分)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pdf

929k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