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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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对《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石国英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9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征求意见稿)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信息(1积分)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征求意见稿).pdf

4M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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