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发改环资〔2021〕827号)

  • 发布时间:2021-06-06
  • 实施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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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国家发改委 住建部
  •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21〕827号
  • 适用对象 污水处理
知识库 / “十四五”规划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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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发改环资〔2021〕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生态环境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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