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 发布时间:2022-11-14
  • 实施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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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
  • 发文文号 环大气〔2022〕68号
  • 适用对象 重污染天气 臭氧 柴油货车
知识库 / 挥发性有机物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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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管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厅(局、委)、气象局、能源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现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气象局 国家能源局

  民航局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打好攻坚战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季,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是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影响较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各地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的重要性,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大气环境改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美丽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夏季聚焦臭氧、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科学确定攻坚重点地区、对象、措施;严格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反对“一刀切”“运动式”攻坚。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运输等领域清洁低碳水平,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善应对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

  坚持部门协作、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污合力。加强帮扶指导,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责任落实落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三、推进重点工程

  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双碳”目标要求,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将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与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开展分散、低效煤炭综合治理。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加强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出台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开展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严把治理工程质量,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对工程质量低劣、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低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环保公司和运维机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安全防范工作。

  四、强化联防联控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国家重点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对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工作的指导。各省(区)根据需求加强行政区域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鼓励交界地区相关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构建“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

  五、夯实基础能力

  强化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科技攻关,构建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监测预报、精准溯源、深度治理、智慧监管、科学评估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选择典型城市实施“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稳定运行;对排污单位和社会化检测机构承担的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公开一批人为干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围绕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精准、高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在油品、煤炭质量、含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对环保信用等级较低的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和标志性战役目标任务,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分地区、分年度任务分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生态环境部每年下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城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相关省(市)制定本地年度秋冬季大气攻坚行动方案。各部门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生态环境部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推动将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有关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附件:1.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

     2.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3.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4.区域范围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资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1月14日印发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总体思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4.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为87.5%,较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但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全国超过一半的城市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仍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季,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今年以来,全国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4%。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对PM2.5和臭氧污染贡献率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予以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文件,3个行动方案,即《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3个标志性战役在区域、领域、措施上互相协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总体文件明确开展攻坚战的重要性以及攻坚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3个行动方案对3个标志性战役的攻坚目标、思路和具体任务措施进行部署。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的重点地区有哪些?攻坚目标和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以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以及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相对薄弱的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针对区域不同污染特征,提出相应攻坚措施。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30%以上。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二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区域钢铁产能压减和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强化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散煤、燃煤小锅炉和工业炉窑等分散低效燃煤治理;三是其他区域攻坚行动,在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基础上,东北地区加快推进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攻坚任务措施;四是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攻坚行动,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督促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落实。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重点地区有哪些?攻坚目标和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臭氧超标城市在国家指导下开展攻坚,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提升能力、补齐短板。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国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加快实施家具、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二是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以及油品VOCs综合管控;三是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进燃煤锅炉以及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锅炉和玻璃、铸造、石灰等行业炉窑提标改造;四是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开展臭氧生成机理、主要来源和传输规律的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完善VOCs排放、组分和环境浓度监测体系,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五是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围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精准监督帮扶。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重点地区有哪些?攻坚目标和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持续提升铁路干线货运能力,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二是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和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汽车新能源化发展;三是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排放监管,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四是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五是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开展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问:《行动方案》发布后,后续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为落实《行动方案》,完成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任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后续将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地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分地区、分年度任务分解,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指导调度。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程,夯实基础能力,强化联防联控;同时,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三是做好宣贯解读。加强宣传、解读、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等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攻坚行动相关要求,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科学开展攻坚行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信息(0积分)

1.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pdf

332k


2.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pdf

330k


3.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

329k


4.区域范围.pdf

29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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