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 发布时间:2021-12-31
  • 实施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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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国家发改委
  • 发文文号 发改地区〔2021〕1933号
  • 适用对象 水环境
知识库 / “十四五”规划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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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发改地区〔2021〕1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划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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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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