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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护环境,防范环境风险,指导企业自主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我部组织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现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不再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的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8年2月5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2月6日印发